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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首页 涂姓史话 涂姓传说 塗山女传说的探析

    塗山女传说的探析

    来源:新撰   发表:涂念雅(tuny)   发表日期:2016-05-02   浏览次数:   【加入收藏夹】


                                                        塗山女传说的探析                                                                     2016   劳动节


    塗山女最早见于《尚书》,禹曰:”予娶于塗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禹对自己婚姻与治水的叙述都非常简单,因而引起后人各种不同的联想。

    典籍中最早涉及他的婚姻家庭问题的人是屈原,他在《天问》中问;“焉得彼塗山女,而通之与台桑?”…“启棘宾商,《九辨》《九歌》。何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

    《山海经 中山经》也有所涉及;“曰泰室之山,其上有木,…  上多美石。”   按郭璞注,泰室之山即中嶽嵩高山,在今河南开封县。郭还说;美石,“次玉者也。”   并引《淮南子》;“启母化为石而生启,在此山”。但现今《淮南子》无此段文字,只有《汉书 武帝纪》颜师古注引《随巢子》;“禹娶塗山,治鸿水,通轘轅山,化为熊。塗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方生启。禹曰;“还我子。”  石破北方而启生。”   按随巢子,战国人,据说是《山海经》作者之一。可见战国时,已有塗山氏女在崇高山化为石的传说。

    到了汉武帝元封元年,封禅泰山之前,春正,武帝“用事华山,至于中岳,”  “见夏后启母石。”  应劭注曰;“启生而母化为石。”  文颖曰:“在嵩高山下。”   颜师姑注曰已见上。但是《史记》 及《资治通鉴》均只记 “行幸缑氏,礼祭中岳太室,”  未记  “见夏后启母石。”  可见司马光只崇拜司马迁,不信任班固,但是  “尤敬鬼神之祀”  的汉武帝以为塗山氏应在中岳嵩高山附近,至少班固是这样认为的。

    《夏本纪》《索隐》引杜预云;塗山在寿春东北。又引《系本》曰;“塗山氏女名女娲。”  杜预生于曹魏黄初三年,卒于西晋太康八年;郭璞生于西晋咸宁二年,卒于东晋太宁二年;属于后生晚辈。他们二人应当都接触过《汲冢竹书》,杜预注释的《左传》应当是参考了《竹书》,因而很有新意和见地,并被视为史籍中的经典。《竹书》中有关周穆王的文字很多,注称“塗山在寿春东北”之说,在历史上影响很大。很可惜很多后人据此,都把周穆王会诸侯的塗山,也以为就是禹娶于塗山的塗山。而郭璞以《竹书》注《山海经》时,可能参考了《随巢子》。但在历代代的儒者眼里,《史记》的可信度比《山海经》大,杜预的权威又比郭璞高,如果我们不迷信于司马迁,杜预等人的权威,能对神话传说多一些深入的客观的分析,则塗山氏女在崇高山,化为石的传说,应较为合理,可信度要高一些。

    以后《水经注 卷三十》引《吕氏春秋》曰:“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至甲四日,往治水。故江淮之俗,以辛壬癸甲为嫁娶日也”。但今《吕氏春秋》并无此段文字,又随意增添一个 “” 字,其意在以为塗山在江淮地域;很可能都是受司马迁、杜预的误导,支持了杜预的观点。

    至东汉赵晔在《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中,则为大禹治水编撰了一个剧本; 其中  “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度制,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   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  明矣哉”  ! 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取辛壬癸甲,禹行。十月,女娇生子启。启生不见父,昼夕呱呱啼泣。”   赵晔确实是一个很优秀的编剧,醉翁之意在指塗山地在吴越。并且改女娲为女娇,以为女娲只能是炼五彩石补天的女娲,不知道还有很多“为人之初”的“女娲”。

    应当说他们的说法在当时,都有一定的根据,赵晔的说法更是精彩入神,影响也就很大。我们暂不讨论有关塗山氏族的渊源问题,只注意塗山氏女娲本人、且只关心她的婚姻和  “启母石”  的问题。很容易得到这样的结果;塗山氏女虽然是一个聪明睿智,美丽善良,贤慧的妻子,但她没能成为一个善良的母亲;她没能抚养她的孩子,因难产而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难产的结论,从屈原“何勤子屠母”,很容易得到;难产后启存活,母亲因撕裂失血过多而死亡。不过很多人以为是“剖腹产”,或者还有以为是禹杀母保子的结果,那些只是后人任意的想象。

     “吾娶也,必有应矣。”是杜撰的。唐虞之际,原始宗教刚刚进行过改革;按《楚语》观射父所言,颛顼时代才有所谓“绝地天通”。天人感应思想,源于春秋战国时代,到了汉武帝为了大一统的政治需要,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的正统地位。董仲舒从解释儒学的经典着手,建立了一整套神学体系,使儒学走上了宗教化的道路。他提倡天人感应的目的,是为了在政治上论证专制统治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树立皇权的最高权威。他们认为人类和社会的所有现象,都要照着天的意志行事;违背了天意,就会以灾异进行谴责和警告;如果符合天意政通人和,天就会降下祥瑞以示鼓励。大禹怎么能有“必有应”的思想?天人感应与灾异说在汉代居统治地位,司马迁,刘向,刘歆、班固都接受了这种观点;《史记·天官书》、《汉书·五行志》都有大量灾异变怪的记载。到了王莽时期,为了 “新政” 的需要,刘氏父子,篡改了大量历史典籍,贻害一直至今,赵晔受其影响,必不可免也,所以他为大禹编撰的剧本,绝不可作为信史也。

    塗山氏女的婚姻,也绝非赵晔所叙  “三十未娶”  “吾娶也,必有应矣。”  这些都是汉代人的观念。据史料记载;先秦的法令男三十不娶、女二十不嫁的必需接受惩罚。此前的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岁、女十七。汉惠帝令:女十五。晋武帝令:女十七。秦、齐将年龄定为三十,那是因为强军称霸的需要。古代人结婚之所以较早,应和当时人们的寿命较短有关。有关资料显示;二十二个北京山顶洞人的遗骨分析表明;年龄小于十四岁的竟有十五人,大于三十的只有四人。而在大约在两千年以前,人类的平均寿命只约为二十岁。禹  “三十未娶”  的神话,显然是赵晔杜撰的。


    远古的先人为了生存,他们崇拜太阳、火、树木、山川、河流、和土地,希望能得到它们的庇佑,风调雨顺可以获得必须的食物啊!为了氏族的繁衍,他们也崇拜生殖之神。蒙昧时代人们对于生殖的认识、只知道是女性孕育的结果,孕育的原因,则以为是祖先的灵魂进入妇女体内,不知道“祖先的灵魂”  是在男人那里。由于早期人类巢居穴处,很自然联想到祖先的灵魂必定回归到树木或土地或岩石里。许多民族为求子,至今仍然保持有对神树、神石的崇拜,可能是希望  ”祖先的灵魂"  进入体内。女娲  “抟土造人”  也是这种古老的生育观念的体现。按照《抱朴子》云  “女娲地出”,则女娲是从地里长出来的,现今我们所看到的女娲图文形象,都是人首蛇身,蛇就是紧贴着地面行动的。女娲炼五彩石补天的神话故事,应为 “抟土造人”  发展;“土之精为石”,泥土能造人,五彩(玉)石必能补天,再说补天的女娲与造人的女娲,也未必就是同一个人,作为 ”神仙“ 那就要另说了。古代五彩石与人的生育密切相关的观念,确有据可查;北京山顶洞人的遗物  “彩色卵石”,翦伯赞先生就以为应与澳洲土著民族的“珠灵卡”类似,那是祖先灵魂永生的象征,用它可以保证种族的繁衍,即为求子或生殖之神;或者也可用以祈求食物的丰收,即食物之神。

    唐虞时期虽已进入对偶婚姻,但还只是处于初期,只需遵守 “同族不婚”  的规则,并没有什么别的什么度制可言。正如屈原所言,只要遇见钟意之人,并不需遵循什么制度,桑间台地高山等隐秘之处,随时随地都可以婚配啊!孔子不就是其父母野合的结果吗?“一夫一妻”  只是表明对偶婚姻已进入后期,典籍中不少古人,不都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吗!

    夏商周时代将生殖求子之神,称为高禖神主。据《玉篇》 “  禖,求子祭。” 。又《路史 余论二》引晋人束皙的话,高禖主其原型为 “皋(高)禖者,人之先”。因民族和时代的不同、祭祀的对象也有所不同;夏祀女娲,殷祀简狄,周祀姜嫄。既然典籍中最古老的高禖神主为女娲,由女娲炼五彩石补天,衍生出塗山氏女娲  “化石生启”  的神话传说,乃是古代生殖崇拜与石崇拜演变的结果

    远古时代的高禖神主,还可追溯到五千年前的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的“女神庙”,以及青海乐都柳湾遗址出土的(裸体女性)人像彩陶壶,她们都具有明显的生育特征;还有各地大量出土古代陶器的蛙纹和鱼纹图案(蛙和鱼都是多子),都应是高禖或生殖崇拜的体现。

    高禖祭祀在周代已成制度;《礼记   月令》就有;“ 仲春之月,…   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   又由玄鸟至.祠于高禖.可以知道在商代制度已成型。商又是继承和发展了夏代这种逐渐形成的崇拜制度,并延续以先祖母为高禖神主的。

    闻一多,陈梦家二位老前辈都以为高禖即高唐,此“唐” 实为 “堂” 之音,按《尔雅》“山如堂者密”,则高禖也可称之为高密。《诗经  鲁颂  閟宫》传曰;“閟,闭也,先妣姜嫄之庙 … 孟仲子曰;是禖宫也。”  远古时代高禖,应在郊外隐蔽的地方如高山石室,或三面有石或三山屏蔽并可出入之地。以后演变为只需在高山台地;如《夏本纪><索隐》有少典娶有嶠氏女,生神农于烈山石穴;附宝生黄帝于寿丘,黄帝为少典之次子。《中山经》有;“曰青要之山,实惟帝(颛顼)之密都。”  《高唐赋》中神女之巫山等。如要形成制度,总去爬山多有不便,因改为在方便适当的地方、封树筑坛、并以石为祭祀的神主,因其神在郊外,高禖即又可称为 “郊禖”。《夏本纪》的《索隐》引《系本》,《正义》引《帝王纪》都说禹字密或高密。或许夏代的高禖主不只是女娲一人,禹或许也是高禖主;若果真如此,则这正反映了夏代正是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的转变时期。

    夏代的历史,除了依靠考古,目前只可能借助于神话传说。神话传说中应含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我们应当科学地从其中提炼出比较可靠的信息,而不是全部排斥不信,也不能任意编造。我们民族有丰富的神话传说资源,应当很好地研究和利用,不应当只用它编造一些很负面的电视剧;说是传播中国文化,实为市场经济的不当目的。赵晔的“白狐九尾造于禹”的故事,早已有所传闻,今天塗山氏的后人,该不会再有人用它来进行电视剧的创作题材吧!

    关于《塗山女传说的探析》的评论
    涂念雅(tuny)  2016-05-04 11:08
    1,先秦的法令,应为秦的法令规定结婚年龄为三十岁,违者受罚。 2,“崇”字应为“嵩”。 3,末句“题材”二字应删去。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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