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根据《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条规定和中共长沙市委长发干〔2007〕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请,
根据《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条规定和中共长沙市委长发干〔2007〕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请,
免去:
涂克平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涂克平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涂克平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涂克平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