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灯是传播于淮河流域的一种以舞蹈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艺术形式。
相传,花鼓灯起源于夏代,在涂山脚下,大禹会诸侯的地方,大禹娶了涂山氏的女儿——女娇为妻,新婚不久,大禹便出征为天下人治水。大禹治水十三年,三次路过家门而不入,女娇十分想念大禹,每天抱着儿子启站在山坡上向着远方眺望,祝愿丈夫治水成功,早日归来。由于她望夫心切,精诚所至,化成了一块巨石,后人称为“望夫石”、“启母石”。为了纪念他们,人们盖起了禹王庙,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赶庙会,打起锣鼓,跳起舞蹈,从此就有了花鼓灯。
至宋朝花鼓灯已发展成为比较系统的艺术形式,在民间舞蹈艺术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每年举行的艺术灯会,花鼓灯都是做为压轴戏,因此被称为“缀大灯”而闻名于世。
在服装道具设计上,宋代舞队中的女主角普遍在头顶戴花冠,现在花鼓灯的“腊花”依然保留着这种装饰,这在我国汉族传统民间歌舞中是绝无仅有的。“竹竿子”“柄以竹之,朱漆,以片藤缠结,下端蜡漆铁桩,雕木头冒于上端,又用细竹一百个插于木头上,并朱漆以红丝束之,每竹端一寸许,裹以金箔纸、贯以水晶珠。”(宋《乐学规范》)。这与花鼓灯“伞把子”手中伞的形状、做法相似。
在队形变化和舞蹈技巧上,宋代的民间集体舞,十几人至几十人不等,舞蹈队形的变化有“勾队”、“放队”、“海眼”,一字形、方阵形(姿态有坐有立,变化多端,交叉进行,围成圆圈旋转着进退而舞),相当于今天花鼓灯中的“里罗城,外罗城”、“四马奔槽”、“二龙戏珠”、“鸳鸯阵”宋代的一些舞蹈动作是对武术、杂技的借鉴和揉和,如类似今天的“打虎式”、“骑马蹲裆式”等武术动作,类似“叠罗汉”、“虎跳”等杂技动作,都在花鼓灯中得到了很好的保存。
在宋代,用音乐、舞蹈、诗歌相结合的艺术形式,通过情节和人物来表现简单的生活事件和群体情绪,已成为汉族民间歌舞发展的主要趋势。在这种文化大背景下,“淮南舞”、“民间舞队”在各种场合无数次演出、交流中,形成了花鼓灯。据成书于清代的《凤台县志》记载,“花鼓灯历史悠久,宋代就流传于淮河流域的怀远、凤台一带”。
至今流行在淮河流域的安徽、河南、山东、江苏部分地区的泗洲戏、淮北花鼓灯、卫调花鼓戏,淮剧、推剧等都是花鼓灯的后代,流行于湖北、湖南、安徽等地的花鼓戏,以及流行于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的花灯、花鼓戏,它们在艺术形式上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与花鼓灯艺术相同的特点。宋代进入元代,元代统治者对民间艺术活动进行严厉摧残,花鼓灯进入了低潮。元代进入明代,统治者采取了许多缓和阶级矛盾的措施,花鼓灯艺术出现了复苏的现象。
清朝初期,统治者对文化相对重视,花鼓灯艺术得到了迅速的繁荣,著名剧作家孔尚任在观看花鼓灯表演后,写下《舞者词》一阙:“一双红袖舞纷纷,软似花鼓乱似云,自是擎身无妙手,肩头掌上有何分。”描绘了花鼓灯优美的舞姿和精妙轻捷的技巧。鸦片战争后的近代中国社会风雨交加、动荡不定,花鼓灯艺术受到影响。
辛亥革命后,淮河流域连年混战,花鼓灯艺术步入谷底。至新中国成立,花鼓灯艺术迎来了高峰期,50多年来,花鼓灯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特点:一是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二是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反映了的时代的风貌;三是花鼓灯艺术家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文艺工作者成为花鼓灯艺术的主力军。